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公安系统基层基础,加强干警队伍建设,根据《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》和《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。现将详细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招聘的人员均为警务辅助人员,共招聘100名,其中男90名,女10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1.具有张家川籍户口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政治坚定,品行端正,纪律观念强;
3.年龄为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1987年5月8日至2004年5月8日期间出生)。
4.学历要求: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(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);
5.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(净身高),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(净身高);五官端正,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.8,无残疾、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色盲色弱,无纹身,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,无精神遗传性疾病,脸部无明显疤痕、胎记;
6.自愿从事公安系统警务辅助工作,恪尽职守,甘于奉献,吃苦耐劳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;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
1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;
2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3.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;
4.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;
5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。
三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按照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核、笔试、面试、体能测评、体检、政审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。
2.报名需提供的资料。
(1)本人户口薄、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(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)、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;
(2)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;
(3)《张家川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在附件中下载填写)。
3.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报名经办人员将结合招聘岗位条件,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,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。
4.资格审核及政审。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[2013]2号)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
5.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:2022年5月12日至5月16日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3:00—6:00;地点: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,节假日正常报名。
6.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150元。
(二)笔试
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,分值为100分,考试时间120分钟。
1.笔试时间及地点: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。
2.笔试内容:《公共基础知识》《公安基础知识》。
3.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),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、考场参加笔试,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,不得参加笔试。
(三)面试
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如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,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;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、业务素质、职业道德、应变能力、举止仪表等。面试时间及地点适时另行通知。
(四)综合成绩
笔试、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,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,面试、笔试如出现小数,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。缺考者,不计算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: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
(五)体能测评
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,按1:1.5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。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,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),缺少证件者,不得参加体能测评。体能测评共2个项目:男子组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;女子组800米跑和纵跳摸高。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,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,不进入体检程序。
体能测评标准如下:
(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)
http://www.zjc.gov.cn/uploadfile/2022/0508/20220508025156934.png
(六)体检
1.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:1比例,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。
2.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,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。
3.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七)政审考察
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,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。政审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。
(八)公示
考察政审结束后,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培训。公示后,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,按名次递补。
(九)聘用
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并进行岗前培训,试用期为2个月。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,解除劳动关系。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。合同到期后由所在公安机关视考核和其他情况确定是否续签。
四、薪酬待遇
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,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,不占用编制,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。聘用后工资标准2800元/月/人(含个人五险),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/月的标准依次累计,以签订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合同的时间为准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、畅通的联系电话。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,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,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。
2.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,不举办任何培训班,不接受任何辅导,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。
3.报名咨询电话:19944217888
六、温馨提示
根据近期省市疫情防控要求,为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,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防控策略,为确保广大报名人员健康安全,请大家提前申领“健康码”“行程码”,报名当日要求全程佩戴口罩。报名期间有序排队,进入报名地点请出示本人“健康码”“行程码”,接受体温测量,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建议报名前每天扫描“甘肃健康码”二维码,查看健康码状况,确保报名当天“甘肃健康码”为绿码,报名时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证明原件。